为提升南雄市乡镇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水环境安全,现对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南雄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
-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相关指定乡镇
- 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新建若干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具体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以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为准。
-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安全生产、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相关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上述项目一期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类似污水处理或市政管网工程监理经验。
- 近年来(通常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信誉良好,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请关注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获取通知或详见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安排。
- 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或通过指定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时间为准。
- 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法定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雄市相关主管部门(具体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
联系人:(待招标文件明确)
电话:(待招标文件明确)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以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获取完整、准确的信息。
(注:本公告为模拟生成,具体招标要求、时间、资格条件等均须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